转眼之间,乌克兰战争已经进入了第五个月。上次我在《杨文彬案进展通报:法庭命令杨文彬如实回复取证》提到,我提出取证,法庭命令杨文彬如实回应。取证内容包括:
*要杨文彬承认他是 JFF, iMan, VOA, CH3CH2OH 等ID;*要杨文彬列出他在 夜夜城、珍珠湾、HANSHAN网,BIAN-WANG,科学网等网站张贴与原告相关内容所使用的全部ID,及其他进行此类张贴的网站
*交出相关文件
*其他信息
结果南化工杨文彬对几乎所有取证均采取耍花招的策略。比如说叫杨文彬承认自己是 iMan , 杨文彬回应说他不知道网站是怎么运作、ID怎么分配,他否认。如此种种。我于是动议要法院裁决杨文彬承认了他是这几个ID,并对其进行终结性制裁。杨文彬宣誓回应,说他不是。还说这就像他6年前对着尿池撒尿,要他承认他尿点撒在哪里。杨文彬 Wenbin Yang 的原文是 "the RFA Nos. 1- 4 is like to request a man to admit that he made four (4) urine splatter marks on the floor near the urinal in his company washroom six (6) years ago." (Wenbin Yang, Opposition)
对此,我回应称,这种把戏是无效的,杨文彬是不是这几个ID,Yes or No?杨文彬在承担责任与做伪证这两个选择之间已经折腾了几年,他不能指望这点 crude 的把戏能蒙骗法律。请法院裁决 RFA 1-6 均为认可,也就是说杨文彬就是这几个ID。
今天,法院作出了裁决,杨文彬未遵守法庭命令,RFAs 1-6 等同承认。
我再次给了杨文彬 30天时间,让他遵守法庭的命令,如实回应其余的取证。否则,将再次提起制裁动议。